沈阳市节约能源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废止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能源管理、开发、利用、经营及其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