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七章 发言和表决第六十三条已修改省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和关于罢免、辞职的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以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赞成票为当选或者通过。选举和表决结果由大会执行主席当场宣布。选举和表决的具体票数应当公布。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