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七章 发言和表决第六十二条已修改列入会议议程的某项议案在交付表决以前有重大不同意见的,经1/5以上代表联名提议,主席团可以决定,由大会全体会议就该项议案是否交付本次会议表决的问题,进行表决。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