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四章 国家机关组成人员的选举、罢免和辞职第四十四条已修改罢免案由主席团交各代表团审议后,提交大会全体会议表决;或者由主席团提出建议,经大会全体会议决定,依照本规则第六章的规定组织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由省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审议决定。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