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五章 教育教学第四十六条已修改鼓励循环使用教科书。循环使用教科书的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做好循环使用教科书的回收、消毒、发放、更新等工作。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