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三章 学校第十七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学校设置规划,依法划拨学校建设用地。学校的教学设施和其他设施设备的配备、校舍等建筑物的建设及抗震设防标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