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二章 学生第十二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实施义务教育。未成年犯管教机构负责组织实施义务教育的教育教学活动。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