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鼠疫交通检疫条例/第二章 检疫范围第九条已废止铁路、航空部门应根据有关规定,对旅客及其携带物品实行检疫。发现疑似鼠疫患者和染疫物品须立即报告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妥善处理。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