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第三章 农业技术推广队伍第十五条有效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中的专业科技人员不得少于百分之八十。县以上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专业科技人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专业学历,或者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函授、进修达到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专业科技人员应当具有中等以上专业学历,或者经过培训达到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