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第二章 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第十条有效农业科研单位和有关学校应当根据农业生产的需要选择课题,加强农业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工作,提供先进、适用的科研成果,开展农业技术教育和技术培训。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