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已废止

各级人民政府应扶持中医事业,实行与其他卫生事业同样的投入和优惠政策,并随经济的发展逐年增加对中医事业的投入,增加幅度不低于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