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中医条例/第四章 科学研究第十八条已废止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把中医药科技工作纳入地方科技规划,加强中医药成果管理、开发、推广、应用和转化,培育、发展中医药科学技术市场。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