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环城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市环城森林公园管理委员会负责环城森林公园规划、建设、管理和保护的组织协调工作。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是环城森林公园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环城森林公园管理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发展改革、规划建设、国土资源、水务、交通、财政、旅游、环保、文化、公安、税务、工商、物价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环城森林公园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环城森林公园的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环城森林公园内的城市绿地,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规管理。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