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章 河道整治第六条有效河道整治规划,应当服从流域综合规划,并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河道整治应当坚持治理与利用相结合,清障疏浚与筑堤护岸相结合,工程防护与植物防护相结合。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