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三章 河道保护第十九条有效护堤林、护岸林不准主伐;需要更新或者间伐的,应当提出计划,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依法办理采伐许可手续,并完成规定的更新补种任务。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