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章 河道整治第十一条有效市、县、乡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河道整治资金的筹集。河道整治工程所需资金以受益者自筹为主,政府给予补助。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