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暨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第十四条有效代表议案经主席团审议,决定作为代表建议处理的,由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代表。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