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四章 财产和婚姻家庭权益第二十五条有效离婚、丧偶妇女个人所分割或者继承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离婚、丧偶妇女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携带自己的财产再婚时,任何人不得干涉。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