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暂住人员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三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一条已废止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