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修改

为了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