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七条有效本条例各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可参照执行。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