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第四章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第十八条有效代表向代表大会提出的议案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按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程序办理。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