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第四章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第十六条有效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健全制度,严格程序。应当建立领导分管、部门负责和具体承办人员分级负责制。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