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四章 基层工会第五十一条已修改公司的工会主席、副主席经民主选举可以作为董事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