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一条已修改各级工会建立劳动保护监督组织,设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依法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企业应当予以协助,不得妨碍或者阻挠。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