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矿山安全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和群众监督的安全管理体制。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