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定具有检测资格的专门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矿山使用的有特殊安全要求的设备、设施、器材、防护用品和作业环境等进行抽检。经检测检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必须及时处理。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