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第二章 安全保障第十二条有效矿山企业必须建立排土场、矸石山、尾矿库和地面陷落区的检查和维护制度,对可能发生的滑坡、溃坝、塌陷等危害,应当采取预防措施。矿山闭坑时,矿山企业必须对闭坑后可能引起的危害采取预防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提出闭坑报告,经审查批准后方可闭坑。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