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废止鼓励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法律专业人员,对经济困难或者有其他特殊困难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