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未成年人保护实施办法/第七章 奖励和处罚第五十条已废止不宜未成年人活动的文化经营场所,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由文化市场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7月30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