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青海省征兵工作条例
/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有效
对在征兵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兵役机关予以表彰奖励。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八条
回到全文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