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征兵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本条例所称征兵工作是指对适龄公民的兵役登记,征集过程中的文化审查、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审定新兵、新兵交接、新兵运输、接收退兵和优待等工作。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