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征兵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农村、牧区、城镇的基层群众组织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公民。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