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建筑节能管理条例/第五章 民用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第二十九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供热体制改革,完善供热价格形成机制,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行分户用热计量收费制度。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