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母婴保健条例/第三章 孕产期保健第二十条有效依照《母婴保健法》和本条例规定施行终止妊娠手术或者结扎手术的,应当按国家规定享受休假,手术费用按劳保医疗和公费医疗报销;不享受劳保医疗和公费医疗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解决。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