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预防控制性病艾滋病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有效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擅自进行性病诊断治疗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