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预防控制性病艾滋病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预防、控制和消除性病、艾滋病的发生、传播和蔓延,保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