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技术市场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技术市场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放开、搞活、扶植、引导"的方针,培育和发展技术市场。鼓励开展有利于企业技术进步、三峡库区经济发展和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脱贫致富的多层次、多形式的技术贸易活动。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