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技术市场条例/第四章 技术贸易组织第十八条有效本条例所称的技术贸易组织,是指以促进技术成果商品化为目的而依法设立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构等法人组织。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