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技术市场条例/第三章 技术贸易规则第十二条有效技术贸易的价款、使用费或报酬,由当事人议定,也可参照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议定。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