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第三十一条已修改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组织、介绍、胁迫妊娠妇女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严禁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将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给未获得施行终止妊娠手术资格的机构和个人。严禁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月13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