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第六条已修改市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的综合管理与协调工作,组织实施本办法。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按照各自职责,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无居民海岛的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