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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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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第二章 防洪规划

第六条

已修改

国民经济的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必须考虑防洪安全,必须有防洪除涝等方面的专项规划或者进行专项论证。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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