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第二章 防洪规划第六条已修改国民经济的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必须考虑防洪安全,必须有防洪除涝等方面的专项规划或者进行专项论证。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9月25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