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第六章 保障措施第三十六条已修改县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的规定筹集水利建设基金。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保证防洪工程设施建设资金及时到位,确保配套资金的足额落实。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9月25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