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第五章 防汛抗洪第三十条已修改在紧急防汛期,防汛指挥机构具有《防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物资调用权和紧急处置权。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9月25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