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防洪以及与防洪有关的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9月25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