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第二条已修改本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本选区选民和选举单位的委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