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在防震减灾科学研究取得重大成果的和防震减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