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井洋大黄鱼繁殖保护区管理规定第六条有效保护区内的渔业生产,实行许可证制度。许可证由“官井洋大黄鱼繁殖保护管理站”(以下简称管理站)颁发。禁渔期间,如确需科研、探捕的,须持有管理站颁发的特别许可证,并悬挂由管理站制定的特殊标志。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