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查禁赌博条例第十二条有效赌博者有下列行为或情节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一)主动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赌博行为,且表示悔改的;(二)检举、揭发他人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三)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而参与赌博的;(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的。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